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2006 年第 2 号公告和 84 号局令,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对所有进境货物 木质包装全面实施 ispm no.15 号国际标准,ispmno.15 号国际标准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为 了防止有害生物在国际贸易中随货物木质包装传播而制定的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标准,目前,世界 上主要贸易匡家都已实施该标准。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采取除 害处理、销毁甚至连同货物退运等严厉措施。
为了确保 ispm no.15 号国际标准的全面实施,宁波检验检疫局加大了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 的检疫监管力度。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入境口岸对其 进行检疫和ippc标识确认,发现活虫或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严格的检疫处理或退运处理, 并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黑名单”制度,对违规频次比较多的企业,加大对其入境货 物的查验频度。对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入境口岸将对其是否使用木质包装进行查验确认。避免瞒 报、漏报。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相关企业,要重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工作,树立疫情意 识,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要按要求处理并加施 ippc 专用标识,避免造成通关不畅,带来不必要 的经济损失。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