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山(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补贴项目10万_深圳国高补贴申报流程_深圳国高补贴申请材料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南山区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10日。
二、特别说明
1、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2、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2)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同时,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7月19日
一、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九)拨付资助经费。
六、所需材料
1、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5、上年度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深圳常报项目截止时间
1、创业资助项目:2018年01月12日—2018年02月23日
2、创客创业资助: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4、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第三批: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9月14日
5、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6、研究开发资助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7、国家高新培育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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